| 2003年7月2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5号令,明确指示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执行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
条例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相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
2009年7月2日,国务院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了加快全国“法律援助处(中心)”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制定了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律援助处(中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软件先行,积极推进硬件建设,有计划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信息技术、计算机技能、网络知识、保密知识培训,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加强对信息系统的资源利用和功能完善,重视对法律援助信息的输入、采集和分析处理,推进信息交换,促进资源共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努力解决制约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突出问题,不断总结推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为了更好的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响应司法部《关于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深圳市深海捷科技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团队投入到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
2010年1月20日,深圳市深海捷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了“深海捷12348法律援助热线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结合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将法律援助案件处理作为核心内容,围绕这一核心展开开发工作,将申请人基本信息、经济状况信息、申请事项信息、受理审查信息、办案结案信息等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并将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信息与案件、咨询等业务对应起来进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将基于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的法律援助政务外网和基于传统电话通信平台的“12348”法律咨询平台融合到一起,最终实现了法律援助信息的集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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